第七章 小子,上酒(1/2)
杨飞熊是受了伤的。
到了他们的境界,不会轻易受伤,但是受了伤也不会轻易复原。
这天下何其之大,老怪物也多了去了。但是敢言自己能从那柄天刀之下全身而退的,穷极整个天下,绝对不会超过三个。
不过这世上有句俗话,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所以俊俏的道士不再饮酒,他掷出了手中的酒葫芦。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任物之xìng而为之,可得逍遥。
葫芦可凝气,可纳物。当然,接触了这个俊俏的小道士之后才知道,原来葫芦也能用来砸人。小道士不会打架,他出生在桃山,成长在桃山。桃山很大,有很多桃树。但桃山又很小,小到在桃山之上只有一间破旧的道观,道观里只有一个半截身子入了土的老道士,一个整天捧着一本书,佩着一把剑的大师兄,除此之外,只剩下那头笨牛。
他出生以来除了念念道藏,诵诵黄庭,就跟着大师兄学会了饮酒。
桃山上的那位大师兄曾经评价过自己这位纯洁中带点儿小清新的小师弟,“不刻意而高,无仁义而修;无功名而治,无江海而闲;不道引而寿,无不忘也,无不有也;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静而与yīn同德,动而与阳同波;不为福先,不为祸始;其生若浮,其死若休,淡然独与神明居。”
这个纯洁到连架都不会打的小道士,叫做庄小周。
他不会打架,所以他把自己的酒葫芦掷了出去,或者是砸了出去。御六气之辩,物我两忘,无为相合,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道士在这一刻,仿若天人。
司马纵横不动如磐石,动则如迅雷。他的脚从未离过地,后蹬,留下一个深坑,身子仿若化作了无数道残影,又像是缩地成寸,一杆生了锈的铁枪,枪尖犀利,甚至能够嗅到上面的血腥气。他的枪身浑如一体,通体黝黑。普通长枪都需要配上一缕红缨以防血液顺着枪杆流到手上。而他不需要,因为他的枪,饮血。
司马纵横去势一往无前,誓把挡在身前的都给捅个通透。
杨玄感用刀,长近丈余的陌刀。他的手很稳,胳臂很稳,但是他的刀却在颤。频率很快,快到刀身像是很稳,不曾颤过。但是风被割裂,元气被割裂,他只是拔出陌刀,便有破空声传来。
三个素未谋面的不世出天才,在面对杨飞熊的时候,默契到仿若心灵相通。
杨飞熊横刀,挥刀。自然,随意。就像是打了一辈子铁的老铁匠挥了一下手中的锤子,就像是杀了一辈子猪的老屠夫挥了一下手中的杀猪刀,就像水会往低处流,雄鹰会搏击长空。他的刀招朴实而内敛,像一个初入江湖的蹩脚刀客。
小道士的葫芦裂了。
司马纵横的铁枪又少了些铁锈。
杨玄感的陌刀崩了个口。
于是小道士终于保持不住那副云淡风轻的姿态,他脚下的那只桃花成了残花,那根紫sè发带绷断,乱发遮了脸。他抱着那个青翠的酒葫芦,脸皮有点抽搐。他觉得很肉疼,于是嘴角溢了些血。
于是司马纵横的双脚终于离了地。他的姿势很狼狈,用一个比较文雅的词来形容,叫做五体投地。他的身形很魁梧,所以地上的那个深坑便显得很大气。大气到武夫和小和尚的牙根儿都开始痒痒。因为那一定很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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