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钱是个好东西(2/2)
言志明何尝不是呢?如果收下这1万块钱对他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他可以安安稳稳的在出租房里住20个月,而不用房租发愁。或者意味着,可以换一个他梦里想的手机。或者意味着可以给家里寄回去最少7000块钱,让父母也高兴一下。但同时也意味着,他们在节目中要站在富翁一家的角度和利益上说话。意味着如果他们的节目做的不合乎富翁一家人的心意,他们可能会被告状。毕竟,拿人家的手短,拿了这1万块钱,就要给人家办3万块钱甚至5万块钱的事儿。
言志明自认为自己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还是比较清楚的,也是比较有定力的。其实更多的,他知道这钱不能碰,所以更多的是理性战胜了欲望。
“咱俩把出差费分了吧。”刘强说。
“好的,没问题。”言志明说。
其实,分出差费,是记者们出门采访的一个“潜规则”。在临出差之前,按照薇薇安教给的方法,言志明从频道财务借了一些出差费用。电视台规定出差拍摄节目,每人每天有100元的住宿费用和80元的就餐费用。按说这些费用都应该是后期记者拿着发票去报销。但频道财务管理相宽松,而且栏目组与频道财务的关系比较融洽,所以能够绕个小路,先打个欠条,把出差费用借出来,等回来之后,及时用票据补上就可以了。当时,言志明是按照8天的拍摄时间进行借钱的。至于为什么要拍摄8天,财务室才不会管的。你只要到最后住宿、餐饮、车票的数额能够和对上借钱的数额就可以了。
分这个钱时,言志明和刘强的心情是无比轻松的。拿着十几张嘎嘎新的票子,言志明又想起了,哪位笑星老太太的话,有钱真好。言志明自认为不是一个钱奴。他认为在当今的社会里,真的需要一些信仰。不能仅仅是拜金,当然,钱非常重要,可是手里有了钱以后也该有点追求。人还是要追求自由快乐的生活。如果钱太多,人反而不快乐,那图个什么?
过过苦日子的人,当然对钱的缺乏深有体会,于是钱是其保障生活必需的存在。过了好日子的人,已经养成了养尊处优的个性,钱是满足对等生活水准的依靠。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这社会如此现实,人不现实,活得下去吗?其实,并不是爱钱,而是害怕贫穷。这段时间,言志明真是感受到了一分钱憋死英雄汉的窘境。他害怕没有钱,害怕没有钱带来的一切障碍。
很多人都这样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正因为“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所以世界上的人们会以不同的方式来获取不同的钱。言志明曾经看过自己栏目,做过这样的一期节目:一个大概30岁的青年,在临近过年时抢劫、抢夺多次,作案手法极其残酷:用一个大榔头威胁受害者,受害者若不听就往他或她的后脑勺用力一敲,马上抢走提包,逃离现场;或是骑上摩托,用飞车抢夺夺下受害者背包;更可恶的是,他有时还直接把受害者打晕,夺过提包!犯罪金额是8000余元!只是因为快要过年了,他要赶回老家,用自己抢来的钱和家人过年。
事后,警方尽力千辛万苦,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由于抢劫、抢夺金额数量过多、次数过多,所以他被判无期徒刑。8000块钱换来了一生自由的丧失,是多么的可惜。当他身患疾病的老母亲咬牙硬挺着身子来监狱看他的时候,这位青年才发现:原来亲情要比钱,重要得多!但是这个时候,年轻人幡然悔悟,已经晚了。如果世界上有卖后悔药的,那么后悔药至少几百万上千万一粒。人们攒足了钱去买后悔药,就是为了不让自己后悔。因此这个时候后悔就等同于金钱了。
人们往往都已金钱当做自己成功、提高家庭成员亲密度的工具,这是没错的。但仅仅把这一点无限放大成为“唯一一点”,那就是大错特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