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无可救药的乐观者(1/2)
开庭的rì子到了。证人带上来,是谈笑和后母。撇开白盈不讲,后母是和我、白盈同居一室的人,她起到问题的关键作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律师袁会用一种难以胜诉的眼神看着我。
我不明白后母为什么能用那样镇定的表情看着我,指认我就是杀害白盈的凶手。她平时的怯弱在一瞬间消失无踪,她的眼神笃定,表情沉着,条理清晰。
她说早先有劝我不要做犯法的事情,但我甚至威胁她要杀死她。
她说我从小失去母爱所以内心非常残暴,缺乏人xìng最起码的人道。
她说我16岁的时候就学会了抽烟,经常乱发脾气,有一次还拿烟头烫伤了谈笑。
原告律师问我后母说的话是否属实,我说我从未做过这样的事情。
原告律师问我是否抽烟。我说是。
原告律师凶恶地说我刚才说从未做过这样的事情,现在又说抽烟,所以我在撒谎。
我不是学法律的,我不懂得用怎样的方式才能为自己辩护,我被律师的话绕糊涂了。
我说的是我没有乱发脾气,没有拿烟头烫过谈笑,没有威胁过后母,没有杀害白盈,我是27岁开始才开始抽烟的,不是16岁。
可是原告律师不给我时间解释,他开始问谈笑。
问她谈从容是否拿烟头烫伤过她?烫伤了哪里?
谈笑举起左手,象举着战利品。她手腕上有大大小小的疤痕四处,是烟头烫伤的黑圈圈。我不知道她的疤是从何来的,可是她却一口咬定那是我抽烟后变态形为的杰作。
我百口难辩。
法律需要证据。我没有证据,我的律师需要去找人证、物证。
一审判决如下:谈从容涉嫌杀人,故意伤害他人罪成立,判死缓,chūn后执行。
老爸在法庭上哭起来,他指着后母骂她的良心被狗吃了,又骂谈笑是畜牲,被保安强行拉出去了。拉扯的途中,他奋力挣扎,一边叫:“女儿,是爸爸害了你!要不是当初我糊涂,娶了这对蛇蝎母女,你何至于落到今天这种地步?!……”
我的眼泪在眼眶打转,但是拼命忍着。
我不哭,哭不能解决问题。
我需要好好地思考一下。我和后母之间并没有那么大的仇恨,何至于她要制我于死地?谈笑的心理我不清楚,至少,我至少可以肯定我去死对后母一点好处也没有。先不说我对她平时也不错,就她这个年纪来讲,老爸也算个体贴入徽的好老伴。人老了,不就图个说话有着落的人吗?即使她不怕失去我,难道她对老爸也一点情感也没有,她就那样渴望老爸恨她?她希望与老爸分开?
我的思想有点短路。
后母的样子我记得很清楚,她的条理很清晰,不象是被人强迫、经过长时间的思想斗争才出庭作证的。
问题出在哪里呢?
范冰洋过来探我,同时来的还有律师袁。
袁问我:“平时和后母的关系是不是很不好?”
我回答:“小时候她老欺负我,出来后好很多。”
袁又问:“你是否做过很伤害她的事情或者说过很伤害她的话语?”
我想不出有这样的事情,语言上更是,我除了沉默就是尽能力去讨好她。
袁用一种质疑地眼神审视我。
我率直地说:“有什么你想问的都可以直接地问,我会如实回答,不管你是否相信,我说的都是事实。”
袁说:“我身为你的辩护律师当然会相信你。不过要打赢这场官司,事实重要,证据也重要。你得好好想想,有哪些对你有利的人或者身边的人可以为你作证?”
我算是一个深居简出的人,一时很难想到可以找谁做我私生活的见证人。见证我的私生活是正常的。
我发现这个逻辑很怪:一个人没有犯罪,她自己无法证明自己无罪,别人也无法证明她有罪的时候,什么事情也没有;可是反过来,这个人还是没有犯过罪,她自己还是无法证明自己无罪,别人却有办法证明她有罪,这个时候法律就说她有罪了。
这就是说,于法律来讲,有时候证据要比事实真相是怎样的一回事还重要。证据这种东西有时候让人无所适从,让人讨厌。
可是要证明一个坏人的时候,证据就变得可亲可爱了。
范冰洋问我:“你看过《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没有?”
我点点头,知道他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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