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2/2)
“这次请于兄来,是有事请教。”黄凌却仍旧一副和善的笑脸,“上回我提请于兄协助的事情,您考虑得究竟如何了?”
“还需要考虑么?!于成深受安相的知遇之恩,自当涌泉相报!”于成不屑道,“把我于成当作三姓家奴,恐怕黄大人认错人了!”
“于兄此话差矣!世上熙熙,皆为利来,人间攘攘,皆为利往。我知道安相对您已颇有微词,何必在一颗树上吊死?!”黄凌耐心劝导,“所谓良禽择木而栖,志士择主而从,时势变幻莫测,此时岂能愚忠到底?!”
于成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仰头不屑。
“我听说,安天平的相位开始松动,”黄凌装没瞧见于成的脸色,继续道,“有厉害人物准备倒安。这个时候,还是不要轻易放弃我方的善意为好。”
“倒安?!”于成冷笑起来,“这二十年来,宵小之辈发起的大规模倒安浪潮不下三起,可最终结果如何?安相的位子还不是稳稳当当?!”
“此一时,彼一时。”黄凌寻摸着,不动杀手锏不行了,“我这也是替于兄考虑呀。”
“哦?愿闻其详。”
“王大鳄鱼这次,估计是不告倒不罢休了。按安相的行事风格,可能首先牺牲蔡同,如果还不够,就可能轮到于兄。”黄凌道,“如果这样,我倒愿意去当当说客,叫王大人念在昔日同为清流,舌战群奸的份上,高抬贵手,放于兄一马。”
于成兀自冷哼,不说话。
“还有一件事,小弟要提醒于兄。”黄凌看似漫不经心地说道,“那曹顺的人头,是否送抵京城?于兄又仔细验过没有?”
“黄凌,”于成一下警惕起来,“你这是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曹顺的人头血肉模糊,难以辨识真伪。”到摊牌的时候了,黄凌的辞锋也严厉起来,“万一有人拿一个长得相像的替身出来当替死鬼,而真正的曹顺依然活着,那么于兄可就危险喽!”
“?!!!!”
听闻此言,于成差点没瘫在椅子上!
这次西京城隍庙血案,虽说事情闹大了,但好歹令于成和安天平的心稍稍安定的是,曹顺到底见了阎王去了,当年那桩大案已经成为死案,当事人不复存在,死无对证。
可要是,真如黄凌所言,这回对方扔出的只是一个替身,真正的曹顺还活着,那可就要命了!
即使不被黄凌、王大鳄鱼或者三皇子党搞死,气急败坏的安天平也会把他于成千刀万剐的!
赵迩来前,已经对自己可能遭受的冷遇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何平的态度似乎也验证了安相和田尚书的警告,但是,让他,也让安相和田尚书没有料到的是,通事狄锋对自己却非常客气和亲热。
狄锋很热情地向自己引见番酋瓦西里及其手下番将,而且还毫无保留地把他学习辣丁语和屠勒语的经验向自己传授。
狄锋甚至还把他细细密密写满蝇头小楷的学习辣丁语、屠勒语的帖本儿借给自己,上头满是单词、音注、词解、句式、语法,对于赵迩完成任务,迅速掌握这两门外语非常有帮助!
赵迩和狄锋都做过通事,两人之间有很多共同语言,谈及各自坎坷生涯和当通事时遇到的逸闻趣事,大有得遇知己之感,心生惺惺相惜之意。
赵迩也混迹宦海二三十年了,真诚与伪善,表面上的恭敬与发自心底的坦白,还是分得清的。他觉得,安相和田尚书临行前的告诫,狄锋是个狠毒、残忍、自私、无耻的小人,与事实并不相符。
狄锋在无私传授辣丁语的同时,好奇心重的他,对于东北边境的痛骨翕蛮族非常感兴趣,不住询问。赵迩在东北当了十五年的通事,自然非常了解,故而给他详加介绍:
痛骨翕乃帝国东北边境的最大蛮族,以渔猎为生,生性残忍奸诈,风俗野蛮古怪。他们的头发尤其有特点,与氓兀等游牧民族的髡发不同,他们梳的是辫发,而且是极其古怪的号称“金钱鼠尾”的辫子。即,全部头发几乎都剃掉,仅仅在脑后留下小手指细的头发,拧成绳索一样下垂。这种秃瓢头、猪尾巴式样的发型,脑后留发不得超过一枚铜钱的大小,辫子极细极细,状若老鼠尾巴,故而又称“金钱鼠尾”。
这伙茹毛饮血的渔猎蛮族,最近出现了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人物——鱼鹰汗虏昌。
虏昌,破落贵族出身,痛骨翕族的传奇人物。十七岁时,他和弟弟启祥一道,收拾破败的祖业,开始聚兵起家。
虏昌虽为蛮族,却颇富心计。他投靠轩辕帝国黑水辖区总督施威,拜其为干爹,舔痈吮痔,不惜一切办法来讨好。
在施威的支持下,虏昌开始了统一痛骨翕各部的血腥征程。一方面,他扯起轩辕帝国这张“虎皮”做大旗,以施威做靠山,获得大批武器、粮草,另一方面,他大口大口地吞噬各痛骨翕渔猎部落,统一本族兵马。胜利后缴获到的良驹、兽皮、药材等,虏昌也不断向其干爹进奉,取其欢心,借此稳住帝国,不干涉他的内部兼并战争。
经二十三年的血战,数十近百个大小痛骨翕部落,已统一在他的鱼鹰战旗之下。虏昌将归顺部众分作十旗,由各旗主统辖。虏昌自领鱼鹰旗,号鱼鹰汗,亦称十旗共主。弟弟启祥为灰雁旗主,辅佐军政。其余分别为:蛮牛旗主鄂硕;黑熊旗主巴图;野猪旗主佟桂;狡獐旗主萨苏;云豹旗主毓铎;白鹿旗主那枯;土獭旗主溥赖;蝮蛇旗主那吉、、、
狄锋仔细倾听,详加询问,甚至拿毛笔不时在一本帖子上认真地誊写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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