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2/2)
狄锋掩身在人流当中,亦是喜笑颜开。
在这急需纹银干大事的时刻,已经铁定打水漂的五万两纹银,就这么被找回来了!可装备数千上万战士的武器军需,就这么有了着落、、、
好不容易等嘎子和翻羽表演完了下台来,狄锋和骘妹艰辛地排开人群,抱起孩子,牵着宝马,得胜而归。
“嘎子,以后翻羽给爸爸骑,好不好?”
“不好!”
“啾——啾!”
翻羽也在一旁出声抗议。
“为?”
嘎子这么干脆的回绝,令狄锋大感棘手。浪费五万两的军资,仅让这匹神骥成为小孩子的宠物,那可就太不值当了!想想都肉疼呀!
“翻羽只听我的指挥,”嘎子笑嘻嘻地说道,“爸要想骑它,就得抱着我一起。”
“呜——啊,呜——啊”
翻羽的丑脑袋居然也一点一点,大表赞同。
狄锋越发感觉事态严重。价值五万两的神骥算是挣回来了,可只怕将来没法子变现!
带着嘎子一起,小孩肯定不会让自己卖掉他的心肝宝贝的!
“孩他爹,我觉得嘎子讲得有理呢。”
出于派嘎子在身边监视狄锋,免得他出外荒唐风liu的狭隘自私的目的,骘妹也站在了嘎子一边。
烦恼真是斩之不断,割之不绝,刚走一个,又来一个。原来是恨翻羽这丑毛驴不争气,现在却是因为它太出色,太争气,太机灵了,以至跟一家人建起了深厚的感情。倘若强行拉去马市出售,只怕自己会站到全家人的对立面上。
狄锋按捺住情绪,决定缓缓再说,暂时不再提这茬子事儿、、、
黄凌约于成夜宴的地点很特殊,是一家尚未开业的风月场所——乌孙胡商开设聚乐第帝京分院。
聚乐第坐落于帝京南城,占地很大,颇为气派。那乌孙商人,显然投入了巨额本金,准备在帝京大展拳脚,好好做番大事业。
想在京师重地挂牌做风月生意,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门槛之高超乎想像。那日格想靠西疆金山府知府韩霜林的牌子,在这根本就没人鸟他。作为安相的重要助手,于成消息灵通,隐约听说,那乌孙族胡商是走了亲王林鲲的门路,方才把这片生意撑了起来。
说起这就任帝国兵马大元帅的皇弟——林鲲亲王,倒是一个很有趣的人物。
林鲲是一个大腹便便的老头儿,为皇帝林庚之亲弟弟。他不仅身为皇室宗亲,而且能力不强,喜好声色犬马,厌恶军政事务,故而深受老哥的信赖,任命他为兵马大元帅,执掌军权,并直接控制禁卫军。
诸位没有听错,这是帝国官场一个可笑却又可悲的事实。凡执掌兵马的将领,在和平时期,皇上总是要任命一些庸碌之辈来担当,以免对皇位造成威胁。林庚对皇弟的这项任命,心里非常满意。
可倘若战争来临?哦,谢天谢地,林庚陛下目前尚无须为此烦恼。帝国除了最近十拿九稳的北部草原夹击战之外,数十年来从未发生过大规模的战争。
当然,林鲲这个老弟也有让人不满意的地方。最近的朝议时,由于兵部尚书曹云龙抱病上朝,林鲲不仅被这位通晓兵事的老臣驳得哑口无言,甚至还搞错了军事重镇的方位,闹出了个大笑话。最终,反对出兵的*一派在朝议中惨败。
不过,这并不妨碍林庚对弟弟的一如既往的信任。
林鲲干其他的事情不灵,但收取贿金却很有一套办法。
林鲲喜欢养花,尤其喜欢种梅兰竹菊四君子。这种雅好倒也未可厚非。轩辕民族对于花中四君子梅兰竹菊的称赞由来已久,早已达成共识。四君子幽芳逸致,风骨清高,不做媚世之态,涤人之秽肠而澄滢其神骨,致人胸襟风度品格趣味于高尚之品性,亦深博世人爱意。可难得的是,林鲲能把这种优雅的爱好与收取孝敬联系起来,做到雅俗两不误,就是难得的创举了。
在帝京官场混迹一段时间都会知道,南城的飘香花市有一家不起眼的花店——君子轩,门可罗雀,生意寡淡,却一直经营着,因为其后台老板就是亲王林鲲。花店里专门卖四君子,摆放的品种倒也不少,从高到低,从贵到贱,都有。唯独与别家花店不同的是,价格非常离谱。价钱最低的一小盆兰花,也要五百两纹银,是别家的百倍千倍不止!最高标价的一盆花卉,居然高达五十万两!
这家花店,居然能够在激烈的花卉市场竞争中活下来,一直存续,在于店主从不做普通生意,虽则吓跑了普通市民,却总有一掷千金的买主愿意登门来花这冤枉钱。
内行人其实都知道,想打通亲王的路子,其他办法不灵光,必须送花,而且是君子轩的花。你到得里头,自有掌柜出来询问,听明来意后,对方会向你介绍合适的品种。你也不必挑三拣四讨价还价,管那盆花是五百两、一千两、一万两甚至超过十万两,闭着眼睛掏钱就是了。买下花,加上自己的手帖儿,送到亲王府。亲王照例是不会接见你的,自有门房代为收下。但只要接下,过不多久,你的求托的事儿就一路畅通无阻地办成了。
亲王虽然收价较一般官员狠得多,但口碑很好,收下花儿,就一定能办成事,非常讲商业道德。故而,官场商场之内,又流传着两句赞颂喜好四君子的亲王的雅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借花献佛,美梦成真”。
坐在轿子里一路寻思着,刑部左侍郎于成的绿呢大轿抵达了尚未正式挂牌营业的聚乐第。
偌大的风月场所,空空荡荡。
在几名美姬的引领下,于侍郎走进了装饰一新的“欢聚堂”的一间花厅。
一身便装的黄凌,已经坐在那边饮茶边等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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